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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卫健委   时间:2023-08-31 11:01:29  

周少辉代表:

您提出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尉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从健康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推进健康尉氏建设,并将深化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统筹谋划、共同推进。尉氏县在启动新一轮医改以来,随着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制度不断健全,深化医改“立柱架梁"任务基本完成。及时调整医改领导小组,2019年成立尉氏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我县卫生健康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的部署,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上持续发力,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为解决“看病贵"问题,以降药价为突破口,坚持“五医"联动改革、同向发力,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日益完善;同时,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推动建立统一的医保管理体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医疗保障效应。为解决“看病难"问题,推进医疗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与就医秩序。推动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扩大优质资源供给,推进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工作。深化基层综合改革,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办医,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为老百姓探索建立比较廉价医疗服务和廉价病房。

廉价医疗服务的关键在于解决好农村及乡镇、县城医疗资源不足和城市医疗结构失调的问题。目前我县一方面,不断增加农村和乡镇、县城的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通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增加各级财政的医疗卫生开支,加快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普及农村合作医疗等多种途径,使广大农民和乡镇、县城的广大群众都能看得上病、看得起病。另一方面,进行优化调整和改进城市的医疗结构,向广大居民提供廉价、便捷的医疗卫生和保健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为广大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常规医检和平价药品,使普通收入的群众看得起病。同时改革机制、改变医风、改善服务、改进管理,并为困难家庭提供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增加医疗卫生公共开支。

(二)医疗保障卡不住院情况下应该在门诊也可以用。

“医疗保障卡在门诊不能报销”现象,情况说明如下:在2023年6月1日前,乡镇卫生院门诊均可以使用医疗保障卡,村级诊所报销情况是:一是按规定居民需在本人参保时选择一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在该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可以进行报销;二是部分村级诊所存在不履行医保协议的行为,医保部门协同卫健等有关部门对发现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责令整改;三是村级诊所按规定应该报销而其不报销的行为,经梳理与卫健系统内部 “一般诊疗费”在乡镇卫生院和村级诊所分配有关,卫健部门将加大对此行为的监管。

2023年6月1日,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封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完善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工作的通知》(汴医保〔2023〕18号)文件,通知规定:取消“首诊定点”限制,城乡居民可在所属参保县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60%,年度报销封顶线为每人440元,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向参保居民收取一般诊疗费(含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注射费、静脉输液费和药事服务费)。这项新规定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医保基金在门诊场所的使用。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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