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彩礼过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议内容
彩礼,是指男女双方在订婚和结婚时,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财物。近年来,农村彩礼之风盛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彩礼的数额不断加大,农民苦不堪言。村民们形象的用“一年结婚,十年还账!”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因此,解决农村彩礼过高这一问题亟不可待。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3月,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广大群众革除婚礼陋俗,倡导婚事新办、婚事简办的新时代文明风尚,在县民政召开了婚俗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一是组织召开各乡、镇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扩大社会参与,发挥示范引领,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避免代替群众选择,引导群众不当局外人,发挥党员干部、乡贤能人、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形成系统高效的运行机制。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将移风易俗观念纳入各村的村规民约中,制定婚俗改革倡议书,通过村务公开栏、广播、音频(不定时播放)、横幅(每村至少3条)、宣传栏(每村至少3个)等形式广泛宣传。三是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和专业化辅导队伍建设。建立以党员干部、妇女主人、热心“红娘”为主的村婚姻家庭辅导队伍,积极推动婚姻教育辅导服务前端向基层延伸,各村委会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前辅导室,矛盾调解室。
三、扭转不良习气的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村红白理事会作用,开展婚俗改革培训会议,将遏制天价彩礼纳入会议议程。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将婚俗改革喜事新办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运用好文明创建等奖励模式,引导简约文明办婚,对办理婚事的家庭,红事理事会要主动靠上、精细服务、方便群众。
二是发挥志愿服务作用。把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明办、共青团、妇联、民政等职能作用,强化农村青年婚恋观、婚恋交友教育,宣传引导树立正确婚恋观,提倡自立自强,自己的家业自己创,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并帮助青年朋友解决恋爱、婚姻中的困惑和矛盾,让“好青年”积极参与婚礼服务,宣传相关改革政策及时有效地开展志愿服务。
三是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制定本乡镇、街道喜事新办倡议书、宣传条幅等,提倡不要彩礼或少要彩礼,积极倡导喜事新办、简约减负。在婚车使用、喜宴安排、人情随礼等方面降低标准,防止铺张浪费,盲目攀比。婚姻登记处要充分利用好硬件平台作用,通过宣誓台、印制宣传册等向新人宣传相关政策;还要发挥“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等评选的作用,推动行成喜事新办的良好氛围;要发挥媒体宣传作用,通过设立专栏等发出倡议、宣传经验做法,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带动全县青年积极践行喜事新办。
感谢您对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关心,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立足问题需求,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探索创新,尽力使农村高价彩礼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