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孙彦生
承办单位:住建局
提案内容:
探索多种形式持续高质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
孙彦生
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关乎民生幸福,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而老旧小区的提升改造一直是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点、难点问题,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县老房改房、独幢零星老旧散楼、八九十年代建造的老旧小区以及居民自建房等无人管理的“三无小区”依然存在。这些散楼和老旧小区的现状特点:一、房屋老化严重。由于建成时间早,随着房屋使用时间的增加,部分建筑存在结构安全和防火性能差等质量安全问题;小区管网老化,给排水管道,配电等设施落后,消防设施损坏严重;楼梯等公共环境破旧,公共照明不足,电气线路老化,存在较大的火灾和坠物等安全隐患。二、配套设施不全。由于建设时期标准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原因,大部分老旧小区无停车场地和自行车车库,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多层建筑缺少电梯、绿化景观面积小、无障碍和养老服务设施缺乏,影响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三、治安管理差。老旧小区和独幢散楼基本上无物业、无围墙、无门禁,安防监控措施不到位,社会治安能力弱,存在安全隐患。四、物业管理缺位。与之配套的物业改革相对滞后,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无法统一,物业费收缴困难,造成老旧小区普遍缺乏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大部分小区的管理是由社区接管的,部分小区呈现出“脱管、失管、弃管”处于无人管理和维护的状态。以上现象不仅影响了市政市貌,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不能很好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日益追求。近年来,我县在旧城改造和老旧小区提升方面已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城市面貌大幅度提升,并逐步改善了老旧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人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制约和影响了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一、提升改造资金筹措困难。大部分老旧小区和散楼的居民多属于中低收入群体,虽然非常愿意对所居住的小区进行更新改造,但要让其分担改造资金都存在着排斥心理。县财政虽然出台了补助标准,但缺口较大。二、提升改造施工难度较大。由于老旧小区和独幢散楼建设年代久远、基础资料缺失、老旧建筑功能布局改变困难、老旧管线复杂、增设公共设施相对复杂等原因,导致施工难度大改造成本高,甚至改造后存在消防、结构等无法验收通过的问三、提升改造后续管理缺位。老旧小区和独幢散楼普遍是上世纪的单位集资房和房改房,产权不一,很少有物业机构入驻,目前老旧小区的改造主要集中在外观的改造和硬件实施的提升上,对小区的后期管理和维护没有很好跟上,因缺乏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缺少必要的维护维修,使改造成果的维护和保持成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面临的最大问题。针对以上情况,提出几点建议:一、建立多方面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政府引导、社区组织、居民主体、多方支持”的体制机制,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改造方案和实施办法,统一规范改造程序和标准,做好协调和沟通,充分发挥电力、供水、通信等公共服务企业在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执法局要推进综合执法进社区、进小区,对居民区存在的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要加大执法力度,配合社区和物业公司做好清理整顿。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启动住建部门物业维修基金,市政、水电等管网单位总负责,政府财政给予资金扶持,缺口部分采取小区原产权单位和居民自筹等方式。三、要注重居民全程参与。要以居民为中心,树立“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理念,要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要充分尊重小区居民的意愿,评议改造项目,确定建设方案并进行公示,确保改造内容切合小区居民群众需求,要问效于民,将小区居民的满意度作为验收的重要标准,真正让居民群众参与到小区提升改造当中。四、建立后续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老旧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居民小区自治模式,鼓励居民承担公共义务,提高小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加强物业准入监管,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形成“政府花钱建机制、百姓花钱买服务”的新型管理模式。五、制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实施方案。根据《住宅建筑规范》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须设置电梯”,为此应尽快制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实施方案。改造资金可实行“业主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贴”的办法。同时制定有关用户意见表决、费用分摊、规划审批等操作细则,切实解决住户出入安全便捷的难题,提高老百姓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