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两湖办、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为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制定了《尉氏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尉氏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尉氏县农业农村局 尉氏县财政局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尉氏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落实、资金兑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为今年小麦播种面积,根据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县域内补贴标准统一。
三、补贴面积的核实。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村委会按照补贴清册表格将补贴对象、面积等事项进行登记、汇总后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负责做好相关事项的核实、公示等工作,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县级农业农村局。
四、补贴资金的管理。补贴资金实行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各乡镇种粮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五、补贴标准的确定。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为1865万元,在补贴面积核实汇总后,测算种粮农民补贴标准。
六、补贴资金的兑付。补贴资金采取直接发放的方式,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集中发放,补贴对象(户主)准备好个人社保卡并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精准采集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银行账号等基础信息,按照《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确认后的补贴清册,按照补贴标准,4月15日前,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字样。补贴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补贴对象补贴社保卡,可随时到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
七、时间安排
3月22日—3月31日,各乡镇(园区)核实补贴面积,填写分户清册;
4月1日—4月4日,以行政村为单位公示分户清册;
4月5日—4月7日,各乡镇(园区)农业、财政所对接,将基本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核实,做好居民基本信息更新等发放前准备工作;
4月8日—4月10日,各乡镇(园区)将核实无误的汇总表和电子清册报县农业部门审核,县农业部门审核后各乡镇(园区)上报汇总表纸质版,乡镇(园区)补贴汇总面积表要由各乡(镇)长、副乡(镇)长、农业中心主任签署意见“面积属实,同意上报”并加盖公章。县农业农村局及财政局汇总面积,测算补贴标准,分配补贴资金。
4月11日—4月15日,补贴资金兑付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政策、兑付补贴资金,是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全县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不折不扣落实补贴政策。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编制实施方案、核实补贴面积、监管实施过程等工作,并做好补贴信息的归集、整理、存档。县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补贴资金,检查补贴资金发放兑付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县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等。承担补贴资金兑付的金融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农户存取补贴资金。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补贴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乡(镇)人民政府、两湖办、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制定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补贴到户的发放情况应在本村(农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补贴发放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随意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对象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两湖办、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