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2月10日起,我县将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目前,是宣传教育、摸底排查阶段。1月20日,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局长崔卫东就尉氏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为什么开展城区交通综合整治?
答: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发展,电动(机)三轮车、四轮车数量的急剧增加,导致城市交通拥堵日趋严重,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这些车辆不按规定行驶停车、占用盲道、人行道、乱闯红灯等现象日益突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受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影响,我县城区交通异常拥堵,特别是雨雪天气拥堵更加严重,几乎到了瘫痪程度。据统计,2019年我县电动三轮、四轮车发生亡人事故20起,电动三轮、四轮车发生伤人事故650起,电动车已经成为危害市民出行安全的一大隐患。这些不但严重影响城区群众出行,而且还严重影响我县营商环境。我县周边各县市都已经禁行禁售电动三轮、四轮车,客观上造成大量电动三轮、四轮车流入我县,使本来就拥堵的道路更加不堪重负,已经到了不治不行的地步。因此在县城禁行禁售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刻不容缓。
2、问:这次我县开展城区交通综合整治的整治对象?
答:凡是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电力或内燃机装置驱动的车辆,通俗的讲就是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在禁行禁售区域内生产、销售、行驶及乱停乱放的行为。
3、问:这次我县开展城区交通综合整治的整治区域?
答:北三环以南,福聚路、福星大道以北,开许路、金沙路以东,西三干渠、建设路南段以西(含城角黄村及城东广场)范围内的城区所有道路及道路两侧,这个区域为禁行禁售区域。
4、问: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步骤?
答:共分四个阶段:一是宣传教育、摸底排查,二是整治引导、执法劝离,三是集中整治、依法处置,四是巩固成果、长效管理。
5、问:这次我县开展城区交通综合整治的目标?
答:这次城区交通综合整治我们坚持“依法治理、分类施策、疏堵结合、长效监管”的原则,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为主体、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源头清理整顿、路面联合整治、社会联动治理等措施,整治的目标:在城区禁行禁售区域内实现无生产、销售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无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行驶或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遵章行驶,有序停放,杜绝行人车辆闯红灯、闯禁行,乱掉头等不文明交通陋习及乱象,使我县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城市文明形象明显提升。
6、问: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县委县政府都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一是县委、县政府投资8000余万元,在城区开设11条公交线路,配置150辆公交车,乘坐一律免费,主次干道全覆盖,全力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二是在城区内增设共享单车,第一期设置200个共享单车停车位,配备1200辆共享单车,与公交无缝衔接,全力满足市民短途出行需求。
三是设立换乘停车场,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产业集聚区东区、两湖街道办事处、邢庄乡、大桥乡、十八里镇等涉及禁行禁售区周边的乡镇,在禁行禁售区周边建设免费停车场,方便进入县城群众的交通换乘。
最后县人社局、民政局对自愿放弃从事客运活动的三轮车车主,免费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公益岗位。
7、问:此次整治的难点及关键点是什么?
答:转变出行观念,“以前我们出门开三轮,今后我们出门乘公交”只有大家的出行观念真正转变了,才能真正把整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群众才能自觉自愿的执行,也才能真正地做到不反弹。让出门坐公交成为引领我们生活的新时尚。
这个就要: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政府提供优质的出行服务,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米路;三是解决特定群体因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禁行禁售对生活带来的实际困难。
最后我们呼吁: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职工应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增强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带头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不但自己不开三轮车、四轮车,还有教育引导自己的家人及亲朋好友不开三轮车、四轮车,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
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党政干部、职工有决心,有信心,一定把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扎扎实实开展。让人民群众看到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带来的真真切切的变化,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