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每季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员进行清理,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和注销手续。”、豫法政办【2019】9号《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第九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公开本机关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执法证号、执法区域等信息。”、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门户网站是本级行政执法机关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司法行政部门没有门户网站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本级行政执法机关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两个附件内容需在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现对全县2022年第二季度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和证件注销信息进行公示。
2、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注销部分《行政执法证》的公告.doc
尉氏县司法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