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2015年5月27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9号修改)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依法予以注销开封市臻汇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自公告之日起该公司停止一切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尉氏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开封市臻汇能源有限公司 |
尉安经(乙)字[2018]005号 |
2021.05.03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延期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