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8年6月4日我县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开封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第3批第D410000201806040025号举报件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协调保障组立即指派朱曲镇、县环保局迅速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投诉朱曲镇周寨村西头有一家翻砂厂实为尉氏县润聚阀门厂,法定代表人范长社,该厂位于尉氏县朱曲镇周寨村村西400米,2018年3月22日开工建设,未投入生产使用,生产原料为废铁;生产工艺为废铁→造型→加热→灌模→抛丸清理→机械加工→检验→成品;产品为阀门、铸件。
二、举报内容
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周寨村西头,有一家翻砂厂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三、查处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系利益纠纷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厂厂房内已安装的电炉和袋式除尘器已拆除。
四、问责情况
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朱曲镇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局分别给予村级网格长和环境监管负责人通报批评。
尉氏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