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
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18年10月26日20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尉氏县环境信访件3件,现将第4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D2018102600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尉氏县庄头村马家村西头有三台花生机器产生的扬尘,造成附近庄稼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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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庄头镇、尉氏县环保局 |
2018年10月27日,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马家村村西,大庄线两侧,紧邻村庄附近共有3台花生脱壳机,其中大庄线路北1台,大庄线路南2台,分别属于该村村民马铁保、马现民所有。经现场检查,路北侧花生脱壳机因故障问题未运行,但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路南侧2台机械设备其中1台未建设除尘设施,在运转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另1台进行了全围挡并安装了抑尘防护网,但在生产过程中仍存在扬尘污染现象。 |
基本属实 |
一是停止供电。2018年10月27日,庄头镇政府责令镇供电所已对3台花生脱壳机进行了停电处理。二是拆除设备。对大庄线路北和路南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的花生脱壳机进行拆除,并清理花生壳。三是严格整改。对大庄线路南建有围挡的花生脱壳机进行整改,配套安装喷淋等抑尘设施,严防扬尘污染,待整改结束经过镇政府现场核查后,方可恢复用电生产。四是全面排查。庄头镇政府组织开展全镇花生脱壳设备排查整治活动并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花生脱壳设备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拆除或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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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D2018102600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开封市尉氏县大马乡李家村村北边有个养猪场,气味难闻,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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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大马乡、尉氏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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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举报人举报该养殖社气味难闻问题,2018年10月28日,县环保局委托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合作社东100米处、南150米处布点对该合作社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取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GB1455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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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县政府责令大马乡政府及环保局切实加强对该养殖合作社的日常监管,保证其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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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编号D2018102600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尉氏县庄头乡庄头村东有家旭梅香精香料厂把污水排 到东边河道里9年,造成饮用水污染,该件为标*件。 |
尉氏县庄头镇、尉氏县环保局 |
2018年10月27日,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产生废水主要为清洗预处理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废水经厂区内污水管道排入该公司内污水处理站,经催化氧化+吸附+生化BAF工艺处理后排入庄头镇污水管网(环评要求排入明改沟,2017年之前经处理后直排明改沟)。经对该厂厂区内外四周进行认真检查,除总排污口外,未发现有私设暗管偷排现象。 根据群众反映问题,2018年10月28日,县环保局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总排污口和该公司东明改沟上游郭英村、中游庄头村、下游水黄村三个村庄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GB/T 1484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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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县政府责令庄头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指派专人对该公司进行严格监管,坚决杜绝该公司超标排放,为周边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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