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够准确及时地掌握情况、分析评价事故的影响,科学确定处置对策,保障我市辐射环境、公众健康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及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和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等8章和事故分级标准、市级组织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等5个附件组成。
(一)总则。由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应急原则和适用范围组成,确定了《应急预案》基础和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及具体职责,尽量避免各成员单位职责划分不明,实际工作中出现有职无责、有责无职、相互推诿的现象。同时,强调了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的权威性。
(三)预防和预警。明确了环境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风险分析和预警信息发布的工作机制,强化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
(四)信息处置。明确事件信息的收集渠道、核实内容和报告时限等,并强调了信息报告工作的责任和要求,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五)应急响应。一是明确了重特大、较大、一般事件应对工作分别由市、县(市、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二是细化了先期处置、现场污染处置、转移安置人员、医学救援、应急监测、市场监管和调控、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应急响应措施;三是规范了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和措施,根据事件性质统筹指挥部署应对工作。
(六)后期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明确损害评估、调查处理的内容,以便于事件定级和事后恢复工作的开展和环境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权。
(七)应急保障。从队伍、物资与资金、通信交通与运输、处置现场治安、技术等5个方面提出了应对工作中具体的保障措施。
(八)附则。因明确了预案的实施时间和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