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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出租车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尉氏网   时间:2021-11-25 23:23:00  

为进一步指导重点场所做好防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在前期防护指南基础上进行更新、增补,形成了《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

《指南》分为场所篇、单位篇、人群篇,对银行、宾馆、餐厅等重点场所;社区、企业、学校等重点单位;老人、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如何做好防护给与指导。尉氏县融媒体中心将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进行选摘、选登。今天选摘场所篇--出租汽车。

十八、出租汽车

1.车辆运营前配备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2.每日运营前前对车辆内部进行清洁消毒。运营过程中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3.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勤开窗通风。

4.载客期间乘客和司机佩戴口罩。

5.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及时进行手卫生,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6.增加方向盘、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频次,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和消毒处理。

7.司乘人员进入公共场所返回车辆后,及时用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8.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搭乘时,同车所有人员须佩戴口罩。搭乘后,车辆开窗通风,并对可疑症状者接触过的物品表面(如:车门把手、方向盘和座椅等)进行彻底消毒。

9.有疑似病人搭乘时,同车所有人员佩戴口罩。搭乘后,应及时做好私家车物体表面(座椅、方向盘,车窗、车把手等)和空调系统的消毒。

10.出现呕吐物时,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11. 通过车载广播、汽车座椅背面张贴宣传海报或提示性标语等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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