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两湖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县直各部门:
为更加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全县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4至6月,尉氏县人民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已开庭1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件,出庭应诉率57%。其中尉氏县市场监管局、尉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尉氏县农业农村局、尉氏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 100%。
尉氏县公安局、尉氏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0%。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出庭责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有助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案件确定开庭时间后,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积极出庭应诉,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向法院说明理由。
(二)实行定期通报,强化制度约束。县政府办公室将及时从审判流程信息系统提取数据建立台账,对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分析,定期进行通报。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应出庭而不出庭、不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三)完善内部管理,促进工作提升。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责任心,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建立应诉台账、完善准备证据、提交答辨、出庭应诉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做好出庭应诉准备,提高行政争议化解水平,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