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
尉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尉氏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尉政办 [2023] 44号
 
责任编辑: 张然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3-11-08 16:36:14   

各乡、镇人民政府,两湖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尉氏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8日

尉氏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扩大并合理配置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23〕4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体制改革创新为动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为宗旨,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群体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全县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达到优质均衡标准,并顺利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

(二)具体目标

一是资源配置评估的7项指标评估范围内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7项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二是政府保障程度评估的15项指标均达到规定要求。三是教育质量评估的9项指标均达到规定要求。四是增进社会认可,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五是坚决避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的不予认定项。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立足我县实际,依照优质均衡“高水平、高均衡、高质量”的目标要求和评建标准,统筹教育的规模、质量、结构与效益,科学制定推进方案,精准规划,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坚持标准,注重实效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优化教育布局结构与资源配置,提升义务教育公平度和质量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强化监测,以评促建

充分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激励和监测作用,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方针,对照评估标准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动态了解、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学校为单位,实行一校一台账,一校一方案,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政府保障,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1.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做到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2.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职责。根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义务教育办学责任和管理职能。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力关心支持教育,增加对义务教育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为师生提供安全保障;组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在制定各项规划时,统筹考虑学校布局和建设,坚持有利于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方向。

3.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教育财政保障力度。坚持“三个增长”,确保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绩效工资制度,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

4.科学调整全县学校布局规划,全力消除“大班额”,化解超规模学校。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科学划片等有效措施,建立完善义务教育生源变化动态监测机制,积极谋划超规模学校新建分流和化解工作,逐步消除大校额,力争2025年前,实现规模不超标、班额符合标准要求。

(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办学条件优质均衡

1.科学调整校园功能区划分,推进学校标准建设。加大运动场地改造,解决部分学校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达标的情况。新建、改扩建部分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音美教室等,解决部分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音美教室面积不达标等情况。加强对学校教室、功能室的调配、管理、使用,整合利用现有校舍,充分发挥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推进教育装备现代化,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根据《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要求,抓好中小学教学设备与设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快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步伐,健全教学设备仪器更新补充工作机制,配齐、配足学校的教学仪器、实验器材、图书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解决个别学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达标的情况。高质量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再研究、再实践、再创新,逐步实现教学资源、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应用的全面数字化,依托信息化建设,促进教学模式的创新,切实提高师生信息素养,提高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师资水平优质均衡

1.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进一步推进“县管校聘”,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做好新教师招聘和教师调配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制度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机制,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范围内教师校际间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加大城区学校教师支教力度,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规定比例,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进一步健全有利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政策,在评优评先、工作奖励、职称评聘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进一步健全师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扎实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分层次、分类型推进教师培养工作,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素养。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精心打造全县名优教师队伍,出台名优教师评选办法、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搭建名师展示舞台,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强化年度工作考核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规范校长的选拔、任用、交流、培训、监督、评议和考核奖惩工作,提升校长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提高校长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学校领导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鼓励和选派城镇学校(先进学校)优秀干部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担任副校长以上职务,充实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领导力量,推动城乡学校管理人才流动,促进城乡学校共同发展,提升我县整体办学水平。

(四)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办学质量优质均衡

1.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建立依法办学的制度保障机制,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促进学校自主管理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增强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意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规定,严格落实有关违反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建立中小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家委会建设,健全校务公开制度,完善社会参与的学校管理制度。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2.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道德教育摆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育人水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努力形成具有核心价值追求、体现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进一步深化特色学校创建工程,努力打造一批优质教育品牌。

3.深入推进课程改革。落实核心素养,落实新基础教育理念,落实科研兴教战略,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义务教育质量的监测,完善招生评价办法,扩大高中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的比例。进一步重视体育、视力、卫生、艺术等教育,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

(五)维护教育公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1.加强安全建设,打造平安校园。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排查和整治,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强化警校合作、信息联动和快速应急处置,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2.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起始年级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原则实施招生工作。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和服务区划,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实施“阳光招生”,确保公平公正。

3.关爱保护留守儿童。落实有关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深入排查,建立台账,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将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

4.依法保障特殊教育。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扩大随班就读规模,不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保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助学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5.扎实开展社会认可度测评工作。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为导向,坚持统筹兼顾、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全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办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满意的教育。

五、实施步骤

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3年12月之前)

1.动员培训

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暨培训会,统一思想,准确把握评估指标要求。

2.调查摸底

组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河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和要求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掌握相关情况,重点查找短板和不足,建立缺口台账。

3.制定整改方案

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安排。做到目标清晰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

1.解决突出问题

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整改,扎实推进,落实目标任务。

2.开展专项督导

组织专项督导,定期进行检查督办,总结经验,宣传典型,督促整改,推进工作。

3.档案建设

做好材料档案整理工作,全县统一编制档案建设标准,在档案整理过程中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

2025年4月底前,根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申请市级复核。2025年5月底前,迎接市级复核。市级复核后,迎接省级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协调推进。县政府成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高效协调,共同推进。县教体局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统筹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做好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积极协同各相关部门,推动创建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发改部门要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足额按时拨付。编制、人社部门要及时核定教职员编制和岗位职数,按标准足额配备教师,督促检查教师按编配置情况。自然资源、规划、住建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税务部门要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

(二)突出重点,优先投入。既要紧紧抓住学校资源配置、保障水平、质量均衡等重点要素,在教育管理机制上创新,又要因地制宜,按照轻重缓急,有计划、分阶段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每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教育,积极争取和有效使用中央和省级建设项目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设立校舍场馆建设、教育设备采购、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师培养与发展等专项经费,保证各项评估指标全部达标。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是一项惠民工程,更是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具体体现。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新闻宣传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以《义务教育法》为重点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宣传义务教育的基础地位作用及重大意义,积极营造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夯实过程。建立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实施年度评估考核。督查局要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职责内容,研究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评估体系,对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年度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乡镇和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指标,作为考核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县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定期督导,切实把优质均衡发展的进展情况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全面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顺利实现预期目标。


附件4

《河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有关内容说明


一、《河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所称的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含教学点)、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特殊教育学校。

(督导评估的范围为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中央及省、市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高校附属、民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学点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一并纳入所在地的县接受督导评估。)

二、督导评估主要依据年度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和全省教育经费统计数据进行。

三、对资源配置评估时,不含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及不足50人的小学教学点。

四、对于一个独立代码、一个独立法人、但有多个校区的“学校”,以独立校区为统计单位。其中,对于教师在多校区上课的,记入其人事档案管理所在校区。

五、除“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县域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外,其他指标均包含县域内民办学校。

六、统计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时,对50人以上但不足100人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可包括交流轮岗、兼职、走教的体育、艺术(美术、音乐)教师。

七、有关数据拆分方法。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网络多媒体教室数等四项指标需要做拆分处理。九年一贯制学校,需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进行拆分,将其小学部、初中部占有部分分别作为-单独小学、初中数据。完全中学,需根据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2”的比例进行拆分,将其初中部占有部分作为单独初中学校数据。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需根据小学、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1:1.32”的比例进行拆分,将其小学部、初中部占有部分分别作为单独小学、初中数据。对于少数地区存在的小学附设幼儿班、初中附设小学班、高中附设初中班的情况,可按照上述办法做相应比例的拆分。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尉氏县人民政府 豫ICP备10001207号 豫公网安备 41022302001015号
地址:河南省尉氏县鱼市街11号 E-mail:xzfwlk@163.com 邮编:475500
网站标识码:4102230005 网站主办单位:尉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1-2799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