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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公告
 
责任编辑:admin2  来源: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12-10 17:09:32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要求,为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县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县拟向社会公开征集县本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尉氏县辖区范围内,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的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二)纳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的土地。

二、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出让地块的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优先);

(二)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三)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四)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五)其他用途的土地。

三、申报资料

(一)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意向申请书;

(二)尉氏县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

(六)出让金发票、购地相关税费等票据复印件;

(七)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必要资料。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5日,9:00-11:30;14:30-17:30。

(二)申报方式:线上和现场同步征集。凡有收回收购意向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主申报。线上:各申报企业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报送至县土地储备中心邮箱。现场:尉氏县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人:杨建峰;联系电话:0371-27963218;

电子邮箱:cbzx7963224@163.com;

联系地址:尉氏县人民西路512号。

附件:尉氏县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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