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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文物保护所   时间:2022-08-15 08:57:5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及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政策规定,根据《河南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通知》豫文物资【2022】1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明确需要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文物相关区域,明确城镇开发边界需要避让的文物区域。尉氏县人民政府研究起草了对我县4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尽量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4.有关意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2年9月15日18: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3849160295@163.com

联系电话:0371-27961063

附件:《尉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尉氏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公布尉氏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乡、镇、两湖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南省文物局分别对尉氏县境内的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9处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公布。根据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尉氏县人民政府现对47处尉氏县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377号令)《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及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尉氏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2022年8月2日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

1、尉氏兴国寺塔(宋-明  尉氏县两湖街道建设南路与人民中路交叉口西南角)

保护范围:自塔中心向四周外扩5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0米。

2、刘青霞故居(清末民初  尉氏县两湖街道东西大街)

保护范围:东院自故居墙基外沿四周向外扩50米,西院以现存故居墙基最外延向四周外扩5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0米。

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9处)

1、紫铜钟钟楼(宋、明  尉氏县两湖街道鱼市街与西大街交叉口)

保护范围:自钟楼基址向四周外扩3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50米。

2、阮籍啸台(三国、晋  尉氏县两湖街道文化中路东城墙内侧)

保护范围:自啸台边沿向东扩10米,南、北、西各外扩18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0米。

3、阮籍墓(晋  小陈乡阮庄村北)

保护范围:自墓中心向四周外扩5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0米。

4、康王故城(汉  庄头镇鸡王村南)

保护范围:自城墙墙基外沿向四周外扩3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北外扩35米,向东、西、南外扩70米 。

5、椅圈马遗址(新石器时代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椅圈马村东)

保护范围:自遗址边沿向四周外扩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30米。

6、岑彭墓(汉  十八里镇锦被岗村中)

保护范围:自墓封土堆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2米。

7、马武墓(汉  十八里镇樊家村北)

保护范围:自墓冢封土堆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20米。

8、青云禅寺(清  庄头镇高庙村)

保护范围:自寺院围墙向东、北、西各外扩 20 米;向南自寺院正门外扩6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东、北各外扩 30 米,

向南外扩 23 米,向西外扩 20 米。

9、新庄遗址(夏-汉  门楼任乡新庄村北 )

保护范围:自遗址边沿向南外扩10米,向东、北、西各外扩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南外扩20米,向东、北、西个外扩30米。

尉氏县文物保护单位(47处)

1、朱曲烈士墓(中华民国  朱曲镇朱曲村东街)

保护范围: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外扩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5米。

2、吕蒙正墓(宋  朱曲镇小寨村)

保护范围: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南、东、北各外扩10米、西外扩5米 。

3、安王冢(汉  朱曲镇黄湖村北)

保护范围: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4、米庄重修祖师庙石碑(清  朱曲镇米庄村)

保护范围:自碑刻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5、治理双洎河水患记事碑(中华民国  朱曲镇双洎河管理所院内)

保护范围:自碑刻边沿向四周外扩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6、芦木张遇难公墓(中华民国  邢庄乡芦木张村西)

保护范围:自墓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5米。

7、尚村遗址(商、周  邢庄乡尚村西)

保护范围:自遗址边沿向四周外扩20米 。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20米。

8、康王冢(汉  邢庄乡田王村西)

保护范围: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9、商王冢(商  邢庄乡尚村西北)

保护范围:自墓边沿向南外扩10米,东、西、北各外

扩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5米。

10、四柏桥遗址(清  南曹乡砖楼村)

保护范围:自遗址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11、靳村遗址(新石器时代  南曹乡靳村东)

保护范围:以遗址边沿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20米。

12、凉马胡汉墓群(汉  南曹乡凉马胡村西)

保护范围:以墓群边沿外扩10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20米。

13、坟台墓地(汉  南曹乡坟台村北)

保护范围: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14、重修凉马寺碑(明  南曹乡院庄村西)

保护范围:自碑刻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15、黄庄桥墓群:(汉  南曹乡西黄庄村南)

保护范围:自墓群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20米。

16、坟台古寨(明、清   南曹乡坟台村北)

保护范围:自寨墙边沿向四周外扩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30米。

17、冯玉祥将军柏林(中华民国  门楼任乡赵存村西)

保护范围:自柏林边沿外扩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30米。

18、花张古寨(清  门楼任乡花张村西南)

保护范围:自寨墙边沿向四周外扩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30米。

19、大新庄遗址(新石器时代 蔡庄镇大新庄村北)

保护范围:以遗址边沿外扩10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20、王曰温墓(清 蔡庄镇蔡庄村东)

保护范围: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21、蔡邕墓(汉 蔡庄镇大朱村中)

保护范围: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外扩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22、王鸣球、王东岱神道碑(明、清  蔡庄镇舍茶岗村中)

保护范围:自碑刻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向外扩10米。

23、尚庄古墓(汉 蔡庄镇尚庄西北)

保护范围: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24、要庄遗址(商、周 大桥乡要庄村西)

保护范围:以遗址边沿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25、武总兵碑(清   大桥乡冯村东)

保护范围:自碑刻边沿外扩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外扩10米。

26、祖师庙石像(明 大桥乡常王村北)

保护范围:自石刻边沿向四周外扩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27、岗陆古寨(明、清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岗陆村南)

保护范围:自寨墙边沿向四周外扩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30米。

28、芦医庙遗址(含碑)(清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芦医庙村西)

保护范围:以遗址边沿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四周外扩10米。

29、魏家汉墓(汉 庄头镇魏家村北)

保护范围: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30、鸡王汉墓群(汉 庄头镇鸡王村南)

保护范围:自墓群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20米。

31、曹氏渊源碑(清 庄头镇后曹村中)

保护范围:自碑刻边沿向四周外扩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32、郑店遗址(新石器时代-商周 庄头镇郑店村南)

保护范围:自遗址边沿向四周外扩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20米。

33、小卞遗址(新石器时代-商周 庄头镇小卞村南)

保护范围:自遗址边沿向四周外扩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20米。

34、杨滚墓(宋 水坡镇西杨村西北)

保护范围: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35、段干木墓(战国 水坡镇西杨村西北 )

保护范围: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36、朝阳岗墓群(东周、秦、汉、宋 两湖街道大西门村)

保护范围:自墓群边沿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37、华英女校旧址(中华民国 尉氏县城人民路实验

小学院内)

保护范围:自建筑边沿向四周外扩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38、尉氏烈士陵园(近现代 尉氏县两湖街道大西门村)

保护范围:自陵园院墙向四周外扩3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外扩10米。

39、吕东莱墓(宋 永兴镇孙留村北)

保护范围: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40、弥勒寺(清 永兴镇寺后村南)

保护范围:自外寨墙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20米。

41、兴隆寺(鹰腹寺)(清 永兴镇孙留村中)

保护范围:以庙宇遗址边沿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42、马锡牌坊(明 永兴镇东黎岗村北)

保护范围:自牌坊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43、周坟石人(明 十八里镇周庄)

保护范围:以石刻边沿向东、西、南各外扩10米,向

北外扩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44、靳老村墓群(宋、明、清 小陈乡靳老村北)

保护范围:自墓群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20米。

45、李逵冢(宋 小陈乡史家村北)

保护范围: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46、沙门进士刘廷璋墓(明 张市镇沙门村南)

保护范围: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47、刘仁轨故里碑(创建三霞元君祠碑)(清 张市镇刘相村东)

保护范围:自碑刻边沿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外扩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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