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财政局筹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改造)、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共计6681万元,用于支持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使农村办学条件明显提升。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改造)资金3210万元,用于继续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新建改扩建校舍,校舍安全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043万元。资金重点向人口密集但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地方倾斜,有效提高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水平。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造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428万元。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要求各地牢固树立“节俭办教育”的理念,分清轻重缓急,突出近期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坚持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优先规划、改善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未达标学校建设,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