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根据开封市《关于强化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措施的通知》及会议要求,我县共需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登记证显示为营运的柴油货车1088辆,2020年底完成淘汰任务的70%,即762辆;2021年底完成淘汰任务的30%,即326辆。近日,县财政局已安排第一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资金260万元(车辆任务数424台)。
下一步,该局将着重加强资金监管,积极督促业务主管部门落实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补贴台账工作,同时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商务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部门间协调会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及财政资金兑付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补贴核发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