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县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工作机制,结合上级要求,按照“早淘汰多奖励、晚淘汰少奖励”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根据车型种类、使用年限、淘汰时间实行差异化补贴。
截至目前,县财政局已拨付淘汰补贴资金94.2万元。
淘汰补贴资金的发放,有效推进了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车辆报废的进程,对全方位的推进解决环保污染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