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县委编办及时跟进,专题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研讨,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进我县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
会议认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县委编办要站位全局、及早谋划,深刻理解把握《意见》精神实质,切实提升对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宗旨使命、目标任务、路径策略的理解认识;要结合编办职责,统筹做好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负工作,持续纠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强服务、促发展,切实提升基层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
会议要求,县委编办全体干部职工要紧扣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5项分解任务,及时调整县乡权责清单,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要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积极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强化对派驻执法单位的指挥调度权,不断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能力。要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协助县、乡两级做好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