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持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力度,2022年争取资金343万元,分别用于我县公共数字化建设及数字化服务;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文化艺术宣传及演出;为10个行政村建设文化广场10000平方米;购置健身器材、文艺设备、流动文化车等。
通过加大投入,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