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具体征收。
为确保划转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平稳有序完成,县财政局积极行动,建立协调机制,牵头成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工作专班,召开了由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四部门共同参与的划转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梳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流程,各部门研究制定过渡方案,确保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