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尉氏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醉酒滋事阻碍疫情防控工作案件,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任某刑事拘留。
2020年1月27日,尉氏县邢庄乡党委政府按照尉氏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乡、村干部在尉氏县邢庄乡簸箕任村北地路口开展疫情防控值守工作。下午15时40分许,邢庄乡簸箕任村任某在醉酒驾车经过疫情防控点时,拒绝配合卡点执勤人员工作,在现场执勤人员多次劝阻要求任某配合做好登记等工作的情况下,任某无视执勤人员的劝阻,打砸执勤车辆、并辱骂执勤人员,造成恶劣影响。尉氏县公安局邢庄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出警,将任某传唤至邢庄派出所,通过与尉氏县交警大队六中队联合,迅速对此案开展调查,在查明事实后,于2020年1月28日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任某刑事拘留。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事关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疏忽。每个居民群众都应该积极参与、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阻碍、拒绝配合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