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洧川镇财政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该镇财政所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扶贫项目专项资金保障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切实做到了提前筹划,精心部署,精准投入。
据悉,仅12月1日这天,该所就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及时如数向全镇37个行政村每个村拨付资金1万元(共计37万元)。同时,召开村级财务人员专题会议,针对各村如何做到专款专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从而为各村进一步将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奠定了基础。